更新日期:2010/03/25 00:07 史倩玲

【記者史倩玲整理報導】

日前立委召開記者會指出,台灣保母有嚴重不足現象。事實上,民國98年保母數量僅較97年增加2千餘人,增加速度十分緩慢。

根據依行政院主計處95年婦女婚育與就業調查,未滿3歲子女托育方式,一般家庭以自己照顧者最多占65.8%,父母照顧居次,占25.0%,由保母照顧者第三人照顧則為7.5%。不過,許多家庭選擇自行照顧或是父母照顧,主要原因是因為托育資源不足以及托育費用高昂。

而根據內政部統計處98年統計,未滿3歲幼童共有587,219人,但截至99323,加入社區保母系統之保母數為13,284人。

根據「保母托育管理與托育費用補助實施計畫」附錄「居家托育管理實施原則」規定,保母每人至多照顧4人,其中未滿2歲者最多2人。換言之,台灣目前的保母數量僅可照顧2.6萬到5.3萬名幼兒,相較於近59萬幼童的數量,保母人數明顯不足。

內政部表示,未來將加強與相關業者說明,及向立法院黨團溝通協調,加速完成《兒童教育及照顧法》立法程序,讓居家式照顧服務法制化,納入政府管理機制,以提升幼兒照顧品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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